江苏省普通高校招生美术类专业省统考考生守则
一、考生进入考区、考场后,听从考试工作人员的安排,主动配合工作人员做好验证、登记等工作。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等考务工作人员履行职责,不得扰乱考场及其他考试工作场所的秩序。
二、考前30分钟,考生凭本人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进入考场。开考15分钟后不得入场。所有科目考试不允许提前交卷。速写考试结束至素描考试开始前(9:00至9:10期间),考生不得离开座位。开考信号发出后才能开始答题。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,立即停笔,根据监考员指令依次退出考场,不准在考场逗留。
三、只准携带必需的考试用具,如画笔、颜料等进入考场,其他任何物品不准带入考场。考场内不得自行传递文具和其他用品等,否则按违规论处。
严禁携带任何书刊、报纸、稿纸、资料、画样、灰阶表、色标卡等材料,严禁携带各种具有发送或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(如手机、对讲机等)、摄影摄像设备、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以及涂改液、修正带、透明胶带等物品进入考场。凡携带者,考前如不交出,开考后一律按违规论处。
四、考生入场时,监考员将使用金属探测器检查违规物品,并对考生进行身份验证,考生须自觉接受检查,并对监考员予以协助和配合;入场后,须对号入座,并将准考证、居民身份证等放在画板左上角,以备查验。
五、考生不得在答卷的任何部位做任何与考试无关的标记。对违规者视具体情况按扣分或作弊处理。
六、速写、素描科目的绘画工具为铅笔或炭笔。色彩科目的绘画工具材料为水粉或水彩,卷面上不得喷涂任何上光或固定材料。
七、考生领到试卷后,须检查所得试卷是否有误,并在指定位置和规定的时间内准确清楚地填写姓名、准考证号等栏目。答卷上所填信息经监考员核对无误后粘贴条形码,考生须核对条形码上的信息是否和本人准考证上的信息一致,如考生私自涂改以作弊论处,如有填写错误举手报监考员处理。
八、考场内须保持安静,不准吸烟,不准喧哗,不准交头接耳、左顾右盼、打手势、做暗号,不准夹带、旁窥、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,考生之间不准代画,不准交换试(答)卷,不准将试(答)卷带出考场,严禁冒名顶替,否则以违规论处。
九、遇试(答)卷分发错误及试题字迹不清等问题,可举手询问;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,不得向监考员询问。
十、如不遵守考场纪律,不服从考务工作人员管理,有违规行为的,将按照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》进行处理。其中,对在艺术类专业考试中被认定为违纪的考生,取消其该科目考试成绩;被认定为作弊的考生,取消其当年高考报名参加考试的各阶段、各科成绩(含高考文化考试成绩和所有艺术类专业考试成绩),并将考生违规事实记入其高考诚信电子档案。